
《脸上的玫瑰红》序
@黄立峰
我在二三十岁时候,写过不少中篇小说。那是因为八九十年代中篇流行,被人称为“令人满意的中篇”,我想凑个热闹。可惜初学毕竟稚嫩,写的东西不能“令人满意”[自己不大满意】。何况当时只有手写,投稿不易。我在遭遇几次挫折以后,就不再投稿了。之后好多年为生活忙碌,少有精力潜心小说写作。偶尔写一点,写完后,就塞进了抽屉。
直到四十岁以后,因为朋友杨振华开始编一本叫《吴越风》的本地刊物,我才又重拾小说写作。《吴越风》是小刊,只能登载短篇。我于是着手写短篇。
之后大约一个月写一篇,坚持了一两年。现在,这些短篇大部分收录在这里了。
人在年轻时代,大都心气甚高,自己写的东西,又不免高估,应我们家乡一句俗话,叫“癞痢头儿子自家的好”。于是把稿子北京上海《收获》《十月》地猛投。然后处处碰壁,偏偏还总是以某某名家未成名之前的经历勉励自己,仍旧四处投稿,继续碰壁。
我也曾经有过一点类似体验。不过,跟写作上坚持不懈有别的,是我投稿一直不够热心。退稿几次,想到那样投稿有点像买彩票撞大运,就不投了——我这人彩票股票邮票样样买过,没那个运气。倒是给一些作家寄过稿,譬如史铁生——那真是热心人,把我的稿子转给一家杂志,还作了推荐。还有朱为先女士,也是感人的前辈,曾尽力帮助我。可惜我缺点运气,作品也不出色,没能使自己的小说早早出来。
除了运气和抄写不便,还有一个因素,是我素来不爱修改自己的作品。90年有个中篇《朔方》要用,但是令我修改,我不会改,结果就放弃了。为此振华老弟总是说我不够执着,“不然早就跟余华苏童他们一样出来了”。我听了只有苦笑。他说的或许不错,八十年代,凭一两个短篇“出来”的作家还真不少。也许一成名,自己的生活境遇、接触范围就全然不同,写作水平与思想境界也因此提升,也未可知。张爱玲不是说过,“出名要趁早”嘛。可惜我觉悟太晚,错过了一炮打响的机会,错过了那个最好的文学时代。悔之晚矣!
只有一点,还值得欣慰,是我对文学创作不变的热爱。而且因为不是专为投稿而写作,我总是坚持自己的写作追求。回头看看,我的这些短篇,跟早期的中篇比,就技法而言,稍显成熟些,也为后来的长篇写作打了一点基础。
首先,我的作品几乎全部都写身边的事,在原有的生活基础上虚构事件。对,是“事件”而不是故事。短篇小说不可能围绕人物展开故事,只是用细节粘连一两个事件。我的题材,来自于我生活的周边,农村,学校,待过的工厂。我所做的努力,就是传递自己对生活的一份独特的感受。我相信所有真正的文学作品,都是着力表现这种感受的——哪怕它可能题材普通,故事不精彩。
其次是叙事角度的选择与运用。要对生活表达你的独特感受,就得选择恰当的叙述角度,这是小说写作的重要技巧。短篇小说篇幅小,给了我们锻炼的余地。有个小杂志给我作为刊载依附的基地,我可以专注写作,不必考虑出路。换句话说,是致力于叙述艺术本身,而不是为迎合杂志而刻意做作。现在看看,我的短篇,尽管不见得珠圆玉润,却是每一个都各有特点,自有一份对生活的理解与洞见。叙述技巧不算最为娴熟,却也收放有度,在尽力将片段故事写满、写透。
除了短篇,我还偶尔写一些更短的小小说。那又得感谢本地报纸副刊的徐敏霞女士。是她的抬爱,让我在她的副刊上发表大量文章,散文、读书笔记、文学评论。然后又发了不少虚构的短文。副刊篇幅有限,适宜发千字文,促使我写些小小说。而且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:发在本地报纸上,读者最多,反响最大。倒是若发在某些外地期刊上,就跟在大江大河里扔一块石子一样,至多自家高兴一回:“我在某某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啦”,仅此而已。
好了,拉拉扯扯说这么些,无非说明自己这些短文的创作根由。本来按照惯例,出本集子最好是请位名家来作个序的。名家作序,可以助我这无名之辈沾点名气啊。可惜我认识名家不多,又总觉得自己的东西拿不出手,还是自己来吧。
说到此想起一句过去的流行语,“不看广告看疗效”,请名家终究有点像打广告,而自己的作品,终究要靠“作品说话”的。现在集子编出来,就任由读者批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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